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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次的四篇文章,其实应该是一系列故事的Ending,那是很长的一堆故事。
我写着写着,突然思考起将来怎麽将故事结束,大伤脑筋。
我已经写了约十篇,我估计应该整体算起来会超过六七十篇,那是以主角,就是文中的阿宾从学生,到工作,到结婚生女结束。
我一直是以第三人称写着,到了后来发现,有很多叙述如果不是设身处地,真的比较难以体会。
刚好我这时候跳着想好了整个故事的结局,便试着以第一人称写写看,好像还不错。
事实上,不同的人称有不同的好处和效果,所以原先已经写好的部份我将会仍然以第三人称写完。
整个还没发表的故事应该会分成三大部分,第一是阿宾的学生时代,我写好的十篇就是这部分,糟糕的是这十篇才只写到第一个学期而已,而且还没结束,我担心会没完没了。
第二是打算写在职场的故事,第三部份是阿宾和钰慧结婚前后的事,第四部份只是结束,已经发表完了。
有网友谬赞我写的速度快,其实那是因为故事已经想了很久的原因。
当我没有灵感的时候,也常常写了又全部删掉,我想老是一些咿咿呀呀的叫床声音也没什麽营养(当然,少了也不行),所以我都会写到一半,好几天不能接续,这也因为是为了保持故事人物性格一致的关系。
因此如果未来青黄不接,是很可能的结果。
我先将这十篇陆续贴上来,不一起贴是考虑发表前应该再Review一次,这次贴的四篇一写完就贴,我便有发现一些前后文的小错误,既然发表了也就难再修改。
因为所写的是主角年轻的故事,所以时代背景请必须拉回到大约1985年左右,那是台湾威权时代末期,7-11、麦当劳刚来,发禁舞禁刚解除,只有VHS没有CD或LD,有MTV没有KTV,电脑还是AppleII和8086,语言用的是Basic的时代,弄清楚这些环境比较容易进入状况。
说真的,写色情小说是我自幼的志愿,意外吗?我启蒙得早,小学便被老师多次逮到偷看色情书报,并且遭同学耻笑,因此主张色情自由,立志成为色情家。
无奈天不从人愿,至今仍是小小的上班族,在上司下属之间还要扮演正人君子,呜呼,哀莫大于心死。
我在国中时期曾写信给心目中崇拜的杂文作家,他回信要我「保持赤子之心,直到永远。
」我想我做到了,这就是我的赤子之心。
就当作是序言吧!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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