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天津大学近日对297名硕士生导师进行了3年一次的导师

资格考核,19名硕导因没有达到《天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的有关要求而被暂停招生。与此同时,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还决定,在授予361人硕士学位、69人博士学位的同时,对6人暂不授予硕士学位、1人暂不授予博士学位。这是天津大学加强对研究生导师队伍管理和建设,严格研究生培养制度,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的真实写照。

导师队伍的质量是学位

授予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基本保证。为激励导师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天大严格按照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每5年对博导、每3年对硕导进行资格复查。继1997年首次对博士生导师进行考核,并暂停2名博导招生资格后,今年又对297名硕导进行了资格考查,并停止了19名硕导的招生资格。因为按照《天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的规定,硕导条件可简称为“二、一、一”,“二”是指3年内,硕导作为第一作者至少有2篇论文在重要期刊上发表;两个“一”是指硕导必须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且通过鉴定或审核;正在承担一项经费不少于3万元的科研项目。此次被停止招生的硕导,多是因为没有同时达到这三项要求。天大一方面优中选优,不断扩大和补充导师队伍,如今年又新增列了59名硕导;另一方面又采取有力措施,淘汰导师队伍中的落伍者。如此有“进”有“出”,保证了导师队伍的良性循环,保证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质量。

资料:中国互联网权威管理机构CNN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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