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钱逢胜#

2019年12月6日,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一在职研究生在社交平台上公开举报学院任课老师钱某胜涉嫌性骚扰,并贴出相关举报证据。

受骚扰的学生表示自己在掌握好相关证据后,曾向学校举报反映过,希望教育部、学校和学院领导能对此事进行调查,并对钱某胜作出处理。2019年12月6日9时,上海财经大学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表示已成立调查组,一旦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面对被性骚扰的这种情况,这位受害女生勇气可嘉,勇敢的对涉事副教授性骚扰的行为进行了举报。

所谓的性骚扰指带性暗示的言语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通常是加害者肢体碰触受害者性别特征部位,妨碍受害者行为自由并引发受害者抗拒反应。

性骚扰表现形式尚无统一界定。性骚扰一般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身体的接触。例如不必要的接触或抚摸他人的身体。

2、言语的接触。 例如不必要而故意谈论有关性的话题,询问妇女的性生活,故意讲述色情笑话、故事等。

3、非言语的行为。例如身体或手的动作具有性的暗示,展示与性有关的物件等。

4、以性作为贿赂或要胁的行为。以同意性服务作为借口,来换取一些利益,甚至以威胁的手段,强迫进行性行为。这种类型的性骚扰在职场上的上下属之间常发生。

面对性骚扰问题,在欧美国家或者我国的香港地区,都特别重视,甚至以立法形式对教育、职场、公共场合等领域进行了规范。

在我国1979年刑法里,性骚扰可归为刑法流氓罪罪名,但自从1997

年刑法修正以后,流氓罪取消,通过设立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重新将性骚扰进行了规范。

因为性骚扰事件的频发以及危害性加剧,在我国目前法律规定对性骚扰的规定大体如下:

01

除了刑法的规定外,2005年12月1日实施的最新妇女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这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第一次明确规定“性骚扰”。

02.

目前我国正在修订民法典。而在2018年年提交人大审议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里就有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动或者利用从属关系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或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性骚扰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按照此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04.

当遭受性骚扰时,不要害怕,更不要一味忍让,因为一再忍让会让实施性骚扰的人变本加厉。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进行维护自己权益。

a.受害人可通过录音录像、保留微信、短信记录等方式,对“性骚扰”者的言行进行取证。

b.可以选择报警,通过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搜集证据,认定事实,以追究骚扰者的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

c.可以向实施性骚扰的人的主管机关或上级单位进行举报和投诉。

d.千万记住,一定不要向对方索要财物作为补偿,因为那很容易被对方反咬你敲诈勒索。

遇到性骚扰要勇敢说不,更要斗智斗勇,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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